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救助

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拟推荐对象公示

2022-09-26 11:29     来源:梧州民政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评选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桂民函〔2022〕699 号)要求,经各部门、各县(市、区)民政局推荐,梧州市民政局党组会研究,拟推荐梧州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等两个单位申报“广西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谭婕等五名同志申报“广西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现对以上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6日-9月30日)。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9月30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民政局(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梧州市万秀区枣冲路50号,邮政编码:543002;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4-5820558。

具体名单如下:

一、广西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2个)

梧州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蒙山县民政局

二、广西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5名)

江春艺(女) 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副主任

谭 婕(女) 苍梧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心主任、 一级科员

李炎霞(女)中共岑溪市岑城镇委员会妇联主席、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一级科员

黄春燕(女,壮族) 蒙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民政办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李熙荣 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梧州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