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关于优化节假日婚姻登记服务的通知》精神,积极回应特殊节假日群众办理婚姻登记需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婚姻登记服务,提升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现将优化节假日婚姻登记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婚姻登记服务时间
从2025年1月1日起,在每年元旦、农历三月三、劳动节、“5·20”、七月初七、“10·1”等特殊节假日当天,安排我市所有婚姻登记机关(不含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服务。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将节假日开办结婚登记的信息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方式向社会提前通告,通告内容包括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办理方式、联系电话等。
(二)开通预约登记系统。合理开放结婚登记预约号数量,引导群众通过网络预约方式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对预约登记人数比较多的地方,提醒群众提前做好登记预约,根据登记量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要通过预约、叫号或扩大候登区域等方式,引导当事人有序分散办理结婚登记,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三)严格依法办理登记。各婚姻登记处要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结婚登记业务,不得增加和变更登记条件,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额外材料、增加或变相增加工作程序,不得要求当事人强制婚检。
(四)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各婚姻登记处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分管领导实行带班制,认真落实好值班工作要求。针对网络舆情或突发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重要情况要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
梧州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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