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民政对象,提升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我局决定开展“专业心灵呵护,点亮民政之路——心理咨询项目”。现采用发布询价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第三方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
一、项目名称
民政心理关爱帮扶项目。
二、项目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三、项目需求
(一)面对面心理评估、咨询。对民政干部职工、服务对象进行心理评估,并视情况进行专业处置。在市民政局指定地点设置心理咨询室,或者下到市民政局指定服务点(含三县一市三城区),为服务对象提供面对面的心理咨询服务。
(二)团体心理辅导。针对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团体辅导活动旨在帮助参与者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心理调适能力、增强人际交往能力。
(三)心理危机干预。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对遭遇重大生活事件或心理危机的服务对象进行及时干预和援助。心理危机干预团队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和志愿者组成,确保在第一时间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助。
(四)心理健康讲座。定期为市民政局和三县一市三城区的民政局干部职工举办心理健康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压力管理、情绪调节、人际关系、亲子教育等方面。
四、项目预算
20万元。本项目分三次付款,每次付款凭发票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及金额: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总额的30%;第二次支付时间及金额:服务方完成服务过半以上时,支付合同款总额的50%;第三次支付时间及金额:本项目按合同约定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五、报价人资质要求及所需材料
(一)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承接过有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完成专题培训、个案服务、交流学习等项目业绩。
(四)关于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报价文件。
六、询价审议
参与询价的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密封后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局采购领导小组组织会议,综合考虑报价人报价、资质、业绩、方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程序报局有关会议决定。评审工作完成后,评审结果在局官网公示。
七、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项目服务商应于2024年11月27日12:00前,将询价文件(内含盖公章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及其他能证明业绩以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纸质版密封、并加盖骑缝印章后交至梧州市万秀区枣冲路50号梧州市民政局四楼社会事务科。
八、联系人及电话
梧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0774-3986371,联系人:梁燕兰。
梧州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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